中廣網呼和浩特4月3日消息 內蒙古各級教育部門2008年要嚴格規范教育收費和辦學行為,深入推進陽光招生工程,堅決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這是記者在2日召開的內蒙古自治區教育紀檢監察審計工作會議上獲悉的。
內蒙古2007年制定了《規范教育收費進一步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實施意見》。教育廳與監察廳、公安廳等部門密切配合,先后對性質較為惡劣的教育亂收費案件、招生考試中違紀違規案件等進行了重點查辦。全年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高校共受理434件信訪舉報,立案89件,對28人給予了黨紀政紀處分,1人移交司法機關。內蒙古教育收費投訴持續明顯下降,各級教育部門和首批高校政風行風評議普遍得到好評。
與此同時,在普通高校招生考試錄取工作中,內蒙古繼續擴大招生信息公開公示內容,公示及公開的基本查詢信息達47項,提高了招生錄取工作的透明度,使陽光招生不斷規范化、制度化。(李澤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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