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廣網呼和浩特4月1日消息 來自內蒙古自治區包頭市環保局的消息,《包頭市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將于近日出臺,此方案對機動車在年檢、過戶、檢測等諸多方面進行了嚴格的環保限制,尾氣環保不達標的絕不準予上路。
據了解,此方案規定,對年檢中尾氣檢測不達標的機動車,不予頒發環保部門認可的《機動車排氣合格證》,公安交管部門將不予核發安全年檢合格證、不予過戶;對不定期抽檢中尾氣不達標的機動車,將予以處罰和責令治理,復檢合格后方能上路行駛。此外,針對某些未達到報廢年限,但運行里程已達到出廠設計指標,治理無望達標的機動車,將按照機動車環保報廢管理規定予以淘汰。
目前,包頭市正在建立機動車定期檢驗、標志發放、網絡傳輸、執法抽測、維修治理和淘汰報廢的監督管理制度和體系。特別是將著力建設機動車環保信息系統,從機動車保有量、檢測頻率、達標率、燃料消耗量、空氣達標天數等方面加強管理,將機動車排氣污染從被動治理轉向主動預防。(白冰、袁小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