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8日是第98個“三八”國際勞動婦女節,一些地方開展了豐富多彩的活動,全社會都在營造尊重女性、愛護女性的氛圍。
我國婦女的經濟和政治地位已有了顯著提高,但男女不平等的現象仍然存在。在貧困地區,有些女孩依然不能享受教育,家庭暴力在一些地方仍在升溫,尤其是就業歧視的痼疾還不能根除。
記者日前參加內蒙古的春季人才招聘會發現,有的用人單位明確地表明“只招聘男性”或“男性優先”;有的用人單位盡管不直接拒收女性,在面試中卻任意提高對女性的錄用標準,甚至把招工變成了“選美”;還有的單位在員工待遇上實行“女碩士生等于男本科生”“女博士生等于男碩士生”;瀏覽互聯網上的招聘信息,個別單位還提出“女員工在規定年限內不準生育”……
女性遭遇歧視,既有歷史因素,也與相關政策法規不落實有關。比如,在女性就業方面,現行法律規定男女具有平等的就業權利,但是缺乏配套政策法規對勞動力市場上的歧視性招聘用工行為進行監督和制約。
推進男女平等,就要讓女性得到充分發展,尊重和保障她們平等的受教育和就業等權利,這就需要認真落實保障婦女權益的法律法規,特別是使婦女權益保障法成為約束性強的法律,使違法行為得到及時糾正。用人單位應拋棄陳舊觀念,真正實現用工“男女平等”。女性自身更要發揚自尊自信自立自強的精神,奮發有為,頑強拼搏進取,在工作生活中揚長避短,贏得更大程度的自我解放。
在國際婦女節來臨之際,我們祝愿全國各族各界婦女幸福安康,希望她們在各個領域、各個行業能夠平等參與發展,用自己的智慧和辛勤勞動,為社會進步作出更大的貢獻。(張麗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