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貫徹實施《內蒙古自治區草原野生植物采集收購管理辦法》新聞發布會召開
中廣網呼和浩特3月3日消息(記者那森寶音 攝影馬立峰)國內首部專門規范草原野生植物采集、收購管理的政府規章《內蒙古自治區草原野生植物采集收購管理辦法》3月1日起正式實施,這標志著內蒙古草原野生植物采集、收購的管理邁入了制度化、規范化、法制化的軌道。
近年來,濫挖藥材、亂摟發菜等行為對草原植被的破壞十分嚴重。自2003年以來,每年涌入內蒙古草原地區非法采集野生植物的人員都數以萬計,給草原生態環境帶來嚴重威脅,也威脅到了農牧民的生產和生活。
新出臺的《辦法》首先明確了旗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門為草原野生植物采集收購管理的主管部門。同時規定,禁止采集、收購國家一級保護草原野生植物;采集、收購國家二級保護草原野生植物的,實行采集和收購許可制度。《辦法》要求主管部門要根據草原野生植物生物學特性和資源消長情況,確定本行政區域內草原野生植物的禁采期和禁采區。
《辦法》的實施將有效遏制濫采濫挖和非法收購草原野生植物的行為,切實維護廣大農牧民的切身利益,保護內蒙古的草原生態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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