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魯木齊市高新區三家“五小場所”被處罰
2015-01-20 12:50:00 來源:新疆網 說兩句 分享到:
新疆網訊(記者郝玉報道)來訪登記不規范,經督促未見整改,近日,新疆烏魯木齊市高新區(新市區)北京路街道對轄區三家落實維穩措施不到位的“五小場所”處以罰款共計1500元。
1月18日,北京路街道維穩責任落實督察組展開自查時發現,轄區兩家賓館、一家網吧存在登記不規范等安防漏洞,故開出罰單要求限時整改。
去年,市委、市政府出臺《烏魯木齊市轄區所有單位落實維穩措施責任查究辦法》和《烏魯木齊市各類維穩安保人員責任落實獎懲辦法》,要求未按規定落實“人防、物防、技防”等各項維穩措施的單位,將追究其相關負責人的責任。
北京路街道下轄12個社區,流動人口萬余人,多為南北疆務工人員。
2014年起,北京路街道要求所有社區制作了包括平安商戶申報條件、出租房屋“3366”限時工作法、便民聯系卡辦理等內容在內的宣傳板,在轄區群眾中進行宣傳。
同時,針對經營場所“三證”不齊全,租戶入住、搬離不及時向社區匯報等行為,社區聯合轄區警力對房東進行嚴罰。
僅今年1月,北京路街道落實《烏魯木齊市轄區所有單位落實維穩措施責任查究辦法》已開出十余張罰單。被罰單位要求在一周內完成維穩措施的整改,如果規定時間內仍未落實,罰金還將翻倍,嚴重的將吊銷營業執照。
除了街道“自查”維穩措施落實情況外,去年高新區(新市區)從各相關部門抽調工作人員,組成高新區(新市區)區委維穩責任落實督察組,通過隨機抽查、暗訪、受理舉報投訴等方式,對轄區九大人流密集地區和六類5小場所安全防范維穩措施落實情況展開督察。
對檢查中發現維穩措施落實不到位的,督察組會現場記錄,隨后在該區范圍內通報。 (編校/孫慧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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