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西安4月8日消息(記者雷愷)陜西省教育廳今天(8日)下發“關于做好陜西省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管理工作的通知”,部署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管理工作,嚴禁以“國學班”“讀經班”“私塾”等形式替代義務教育的非法辦學行為。
通知要求依法保障適齡兒童入學。凡當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滿六周歲的兒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送其入學接受義務教育;條件不具備的地區的兒童,可以推遲到七周歲。適齡兒童、少年因身體狀況需要延緩入學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提出申請,由當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切實履行義務教育控輟保學法定職責,落實控輟保學“七長責任制”,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入學接受義務教育。嚴禁以“國學班”“讀經班”“私塾”等形式替代義務教育的非法辦學行為。
各地要科學劃定學區范圍。義務教育學校堅持免試就近入學的原則。按照“學校劃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學”的總體目標,根據適齡學生人數、學校分布、學校規模、交通狀況等因素,科學劃定服務片區范圍,確保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政策全覆蓋。片區或學區確定后,應在一段時期內保持相對穩定。小學一般采取登記(報名)方式入學,初中一般采取登記(報名)或對口直升方式入學。市級教育行政部門建設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平臺,公辦、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同步報名、同步招生。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納入審批地統一管理,提前申報招生計劃,由審批地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審批并在審批地招生,審批地招生學位有余額的,可以適當擴大招生范圍,但不得跨市域招生;對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實行電腦隨機錄取,電腦隨機錄取全程接受社會監督,結果及時向社會公開;未被錄取的適齡兒童,由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安排到對應學區公辦學校,若無空余學位,統籌安排到其他公辦學校。民辦學校中屬于政府購買服務的學位,按照公辦學校劃片辦法統一招生。
健全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義務教育入學政策,落實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后在流入地參加中考政策。實行隨遷子女積分制入學的地方,要合理設置積分條件,確保符合國家《居住證暫行條例》基本要求的隨遷子女能夠應入盡入。要堅持以公辦學校為主安排隨遷子女就學,對于公辦學校學位不足的,可以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安排在民辦學校就讀。不得將隨遷子女集中在少數學校、班級。隨遷子女回戶籍所在地學校就讀的,當地教育行政部門應依法予以統籌安排。
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實行“市級統籌,以縣為主,屬地管理”的工作機制。市級教育行政部門出臺實施細則,指導縣(區)合理劃分學區,完善工作方案,明確招生程序。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在同級黨委、政府的領導下,負責轄區內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組織實施、信息公開、學籍管理和督查落實,嚴格控制“大校額”“大班額”。各級教育督導部門對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工作實行督導。
嚴禁以各類考試、競賽、培訓成績或證書、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不得以面試、面談、評測等名義選拔學生;嚴禁無計劃、超計劃組織招生,招生結束后,學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學校錄取的學生;嚴禁提前組織招生,變相“掐尖”選生源;嚴禁公辦學校與民辦學校混合招生、混合編班;嚴禁以高額物質獎勵、虛假宣傳等不正當手段招攬生源;嚴禁任何學校收取或變相收取與入學掛鉤的各種費用;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設立任何名義的重點班、快慢班;嚴禁初中學校對學生進行中考成績排名、宣傳中考狀元和升學率;嚴禁出現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學籍造假等現象,不得為違規跨區域招收的學生和違規轉學學生辦理學籍轉接。
對有違規違紀招生行為的學校,視情節輕重給予約談、通報批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等處罰,對于民辦義務教育學校依法依規給予減少下一年度招生計劃、停止當年招生直至吊銷辦學許可證等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