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繼去年8月福州發布《貫徹〈關于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實施意見》后的又一惠臺舉措。此次六條措施聚焦兩岸經貿交流合作,政策應用范圍更廣、更明確,獎勵金額更高、更具體,干貨滿滿,可謂在此前惠臺措施上持續加碼。六條措施具體如下:
吸引兩岸創投機構集聚,打造兩岸創投融合發展高地。對臺灣創投機構在福州·馬尾基金小鎮、福州軟件園數字產業基金大廈、自貿區南臺島區塊、高新區等福州基金業集聚區落戶的企業,比照馬尾基金小鎮的政策給予落戶獎勵、用房補貼和經營貢獻獎勵等。
支持建設臺灣進口商品專業營銷平臺。對在城市規劃區內創辦臺灣進口商品專業營銷平臺、專業街區、專業樓宇,或在海關特殊監管區(場所)開展臺灣進口商品展貿業務,營業面積800平方米以上,年度累計自營進口超過200萬美元、運營滿1周年的,給予平臺主辦方當年實際投資額(僅限場租費、硬件投入、軟件開發費用、信息技術服務費)50%的補助,單個項目每年補助最高不超過200萬元。在每年達到上述標準的情況下,連補3年。
鼓勵從臺灣引進服務貿易龍頭企業。對于2019年起從臺灣引進的服務貿易企業,從事國家《服務出口重點領域指導目錄》中服務類別的,上年度首次交易額達到100萬美元的,給予50萬元一次性獎勵。
著力打造榕臺跨境物流黃金通道。支持跨境電商倉儲物流服務企業,整合開發、對接引入國際物流資源,拓展經臺灣跨境電商進出口海運、空運專線。對開設至臺灣地區海運、航空跨境電商貨運專線企業,平均每周1班次以上,給予包船(機)費用不超過50%的補助,最高500萬元。
鼓勵企業在臺灣地區設立海外倉?偯娣e超過3000平方米,擁有完善的倉儲管理系統,具備全程業務查詢、貨物狀態跟蹤能力,具備公共倉儲、集貨分銷、物流配送等業務拓展能力的海外倉,帶動福州企業出口入倉超過30萬票或5000萬元,按照項目首次申報實際投資額或再次申報新增投資額的50%給予補貼,每年最高500萬元。
推動經臺快件業務發展。經營榕臺跨境電商通道的國際快件運營人,經臺灣收發快件50萬件以上,按照收發快件量每10萬件給予5萬元補助,最高1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