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銀川6月16日消息(記者廉軍)寧夏人社廳和財政廳近日聯合出臺政策,今年繼續實行寧夏高校畢業生到事業單位實習,實習期1年,實習期間的基本生活補貼由自治區財政承擔,標準因地區從每人每月1480元到1320元不等,期滿畢業生自主擇業。
據介紹,到事業單位實習的對象為2017年應屆區外寧夏籍普通高校畢業生、寧夏各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和取得高級工、預備技師職業資格的高級技工學校、技師學院畢業生,專業不限。實習崗位主要是科技、教育、水利、衛生、司法、民政、移民、扶貧開發、扶殘助殘、計劃生育、就業、社會保障、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等部門,實習時間為1年。 8月1日起報名, 9月1日起安排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全部到崗實習,10月底前全面完成選派高校畢業生到事業單位實習工作。
高校畢業生實習期間的基本生活補貼由自治區財政承擔,補貼具體標準一類區每人每月1480元,二類區每人每月1390元,三類區每人每月1320元。實習期間,自治區最低工資標準作調整的,基本生活補貼從調整的次月起按新標準執行。對實習滿6個月并按靈活就業人員形式已繳納當年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的人員,給予社會保險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