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日報訊 廣州2017年第一批新就業無房職工公共租賃住房(共16668套,單位整體租賃)受理申請時間將于4月28日截止。昨日,記者從廣州市住建委獲悉,結合近期群眾來電咨詢情況,市住建委形成了《申請新就業無房職工公共租賃住房問題解答》(簡稱《解答》)并掛網,方便群眾在網上查找。其中明確,單位整體租賃公租房后,可根據本單位的分配方案,安排符合條件的職工進行合租。
根據《解答》,依法注冊登記且住所地在廣州市的高新技術企業、創新標桿企業、高等院校、科研機構,以及政法、醫療、交通、環衛等基本公共服務部門和政府批準的其他單位可以申請整體租賃新就業無房職工公租房。
單位整體租賃的公租房是否對職工的學歷和戶籍有限制呢?市住保辦表示,目前《廣州市新就業無房職工公共租賃住房保障辦法》對整體租賃公租房的單位職工的學歷和戶籍沒有作出限制。各單位可根據相關規定、結合本單位的分配方案予以實施。
單位成功申請獲配公租房,需按合同約定的租金標準向住房保障部門繳交租金。單位分租后,不得以高于上述合同約定的租金標準向職工收取租金。若對本單位員工提供租金補貼或實施減免由各單位自行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