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廣州日報報道,記者從人民檢察院案件信息公開網獲悉,由云浮市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廣州市人大常委會城鄉建設環境與資源保護工作委員會原主任李廷貴涉嫌濫用職權、受賄一案,近日在廣州市白云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經檢方審理認定,李廷貴涉嫌濫用職權,致使公共財產遭受重大損失15984888.03元;非法收受他人賄賂人民幣885800元、港元8000元。
資料顯示,今年63歲的李廷貴是河南南陽人,曾長期服役解放軍陸軍某部隊,并在解放軍防化指揮工程學院、華中科技大學機械學院接受過在職教育。上世紀90年代末,李廷貴轉業來到地方,第一份工作是在廣州市建委,一干就是13年。2008年9月,廣州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成立,李廷貴出任局長;2009年年底,廣州開始大部制改革,10月,李廷貴成為“大城管”首位主任、書記;2012年12月后退居二線擔任廣州市人大常委會城鄉建設環境與資源保護工作委員會副主任、主任。
據知情人士透露,李廷貴涉嫌濫用職權、受賄一案由廣東省云浮市中級人民法院負責審理,僅借用廣州市白云區人民法院法庭作為開庭審理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