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24日召開的十四屆省委第三輪巡視問題線索交辦會上獲悉,下一步,浙江省紀檢監察機關將加強對巡視移交問題線索的分類處置,集中力量優先辦理反映問題具體、可查性強的問題線索,點名道姓通報曝光頂風違紀問題和典型案例,進一步喚醒黨員干部的黨章黨規黨紀意識。
巡視發現問題線索的移交和處置工作是巡視工作的重要環節。會上,省委各巡視組向省紀委省監委案管室及有關派駐紀檢監察組、有關市紀委監委移交了問題線索。省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要求相關單位在接收巡視移交的問題線索后,及時處理,并在3個月內將辦理情況反饋巡視辦;省委巡視辦則建立問題線索移交臺賬,做好后續辦理情況的跟蹤督辦工作。對敷衍辦理、辦理不力、拒不辦理的,巡視辦將及時向省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報告,嚴肅追責。省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將適時聽取有關單位問題線索辦理情況的匯報。
省委高度重視做好巡視“后半篇文章”,要求針對第三輪巡視中發現的問題,打出一套標本兼治的巡視成果運用“組合拳”,通過快查快辦、公開曝光,確保省委巡視工作有力度、有聲勢、有震懾。據了解,十四屆省委第三輪巡視共完成對20個地區(單位)黨組織的巡視。其中包括溫州、嘉興、舟山3個設區市及3個集聚區,6家省直屬機關,4家省直屬企事業單位,4家高職高專院校。這次移交的違紀違法問題線索,涉及權錢交易、利益輸送、違反組織人事紀律、違規公款購買禮品、違規兼職取酬等方面。
為規范和加強巡視成果運用工作,充分發揮巡視震懾、遏制、治本作用,近期省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出臺了《關于巡視成果運用的暫行辦法》,對巡視反饋、移交、整改、公開、督辦等巡視成果運用各環節工作進行規范,對巡視成果誰來運用、如何運用、誰來督查、怎么督查等方面進行明確。下一步,浙江省還將研究出臺關于問題線索移交的意見,明確和規范移交事項,完善有序銜接的問題線索交辦機制,構建報賬、轉賬、查賬、銷賬的完整鏈條,形成巡視成果運用的強大合力,真正形成震懾,營造不敢腐的氛圍。(浙江在線記者 呂玥 通訊員 顏新文 范云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