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浙政發[2014]28號)精神,從2017年1月1日起,浙江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標準由每人每月120元調整為135元。
根據省里安排,市里統一上調基礎養老金,從2017年1月1日開始補發每人每月15元,縣社保局城居科核對發放名單,確保無一遺漏,共計補發養老金近350萬元,完成近6萬城鄉待遇享受人員基礎養老金上調。養老金已于5月中旬全部發放到位。
此次上調,充分體現了省委、省政府對民生保障工作的重視和對廣大城鄉居民參保人員的關心。惠及全縣城鄉居民,受益面大,受益方式直接,進一步提高城鄉養老保障力度,確保了基層群眾老有所養,為千家萬戶撐起了民生幸福的“保護傘”。 (浙江在線通訊員 施茜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