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北京5月5日消息 據中國鄉村之聲《三農中國》報道,近日,農業部產業政策與法規司公布了2015年國家深化農村改革、發展現代農業、促進農民增收政策措施。在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政策方面,農業部提出,抓緊研究制定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指導性文件,研究出臺有關財政、稅收、金融、土地等多方面扶持產權制度改革和發展集體經濟的政策。
農村集體經濟產權,是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對其所有的資產的占有、支配和收益的權利、義務和責任。農村集體經濟產權,既包括土地、山場、水面、草原、灘涂等自然資源的產權,也包括能以貨幣計量、納入賬內核算的資產的產權。
眾所周知,由于資產歸屬不清、管理不嚴導致的資產荒廢和閑置,農村資產不斷流失。隨著農村社會結構的變化,農村各類人群要求參與分配和主張權利的呼聲越來越高,引發了一些社會矛盾。由于農村治理機制不健全,出現了“小官大貪”的現象。那農村集體產權改革的方向又在哪里?中國社科院農村發展研究所研究員李國祥認為:
李國祥:從目前情況來看,我國農村集體資產產權不清晰,權責不是很清楚,村干部把集體資產當成自家資產私自處理,或者少數人來處理,侵害農民集體利益的情況時常發生,針對這種情況,我國經過幾年的調研,希望在近期推進農村集體產權改革。當然,農村里不同的資產,有不同的改革方式,基本上來說,集體資產,首先是把產權權屬搞清楚,股份化是一條比較好的途徑,這樣也便于農民監督集體資產,當然集體資產除了產權改革之外,還有產權流轉市場的建設,以及產權的用途處置,未來還包括到農民作為集體成員跟集體資產之間是什么關系,都需要深化改革,進一步探索,摸索出經驗出來。
這些行之有效的探索經驗,把它總結出來,在全國其它地方全面推行,對于更好的保證農民集體成員的權益,讓集體的資產實現保值增值,對于壯大集體經濟,都是有好處的,對于防治農村小官巨貪,也都是根本之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