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鄭州12月23日消息(記者 夏莎)12月23日上午,河南省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崔路路搶劫案并當庭宣判,以搶劫罪判處崔路路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判令其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的相關損失。
經審理查明,2025年7月26日凌晨2時許,被告人崔路路潛入朋友梁某朋家中行竊,翻找財物時驚醒梁某朋之妻被害人馬某某及其未成年子女梁某、梁某某,為制止被害人反抗、呼救,崔路路采用刀砍、捅刺、挎包帶勒頸等方式致三被害人當場死亡,并劫走馬某某佩戴的黃金手鐲、項鏈。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崔路路入戶盜竊,為抗拒抓捕當場使用暴力,致三被害人死亡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其行為構成搶劫罪,犯罪手段極其殘忍,犯罪后果極其嚴重,被告人崔路路主觀惡性及人身危險性極大,依法應判處死刑。遂作出上述判決。宣判后,被告人崔路路當庭表示不上訴。
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部分群眾旁聽了庭審。
編輯:郝振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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