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報訊【記者 任悅】陽春三月,被形象地比喻為“女性的季節”,因為,溫暖的天氣和艷麗的花朵,都有女性的韻味,再加上,3月里還有屬于女性的節日。今天是第107個三八國際婦女節,惠及本市700萬女性的《天津市婦女權益保障條例》也已施行一周。作為女性的“娘家人”將如何推動條例的貫徹落實,充分發揮這部法規的作用,為女性的幸福生活再添一份力量?為此本報專訪天津市婦女聯合會主席戴蘊。
《條例》必將為女性帶來福祉
戴蘊主席介紹:維護婦女合法權益是婦聯組織的重要職責,在《條例》實施中婦聯組織要發揮積極作用。《條例》旨在維護婦女權益、促進婦女發展,是關注民生、順應民意、溫暖民心、凝聚民力的主要依據和重要抓手。《條例》與上位法、相關法律法規相銜接,增強了法的適用性和可操作性,為婦女依法維權提供了更有力的法律保障,為黨政部門依法履行維護婦女權益職責提供了更明確的行為指引。
近年來,本市四級婦聯組織每年接待婦女投訴求助近8000件,集中反映了一些典型性、普遍性問題。《條例》全面總結了本市及姐妹省市的成功經驗,從婦女的政治、經濟、文化教育、人身及婚姻家庭權益等方面,著力解決本市婦女群眾的共性需求和普遍性問題,必將為本市婦女帶來福祉。
引導依法表達訴求維護權益
戴蘊主席提出:婦聯作為婦女群眾的代言人、娘家人、貼心人,對《條例》的宣傳貫徹、推動落實責無旁貸。伴隨著《條例》的頒布實施,婦聯組織要加大培訓,切實增強婦聯依法履行職責的能力。確保廣大婦聯干部掌握《條例》的主要內容,準確把握婦聯組織的職責和任務,增強法制觀念、健全工作機制,提高依法維護婦女權益、促進婦女發展的能力水平,使婦女工作更加規范。
要努力營造《條例》實施的社會環境。各級婦聯要采取喜聞樂見的形式,充分運用新媒體系統、公益廣告、學法用法平臺等,大力宣傳《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使婦女群眾看得見、聽得懂,使有關部門工作人員記得住、便于行。引導婦女依法按程序表達訴求、維護權益,自覺與法律同行,真正實現從紙面法律向行動中法律的轉變。
《婦女權益保障法》明確規定婦聯組織有向國家機關提出建議、參與國家和社會事務民主監督的權利。各級婦聯組織要依法履行職責,善于發現和掌握《條例》實施過程中出現的涉及婦女權益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向黨委、人大和政府提出有針對性的對策和建議。要充分借助和推動人大執法檢查和政協調研監督工作,促進執行過程中問題的解決。要進一步完善有關制度,如婦聯信訪工作制度、輿情發聲與應對工作制度等,對侵害婦女權益的典型案件,積極要求并協助有關部門查處。借助媒體力量,集中發聲、適時發聲、有效發聲,讓婦女群眾在享受、感受法治實惠的過程中,不斷增強法律意識、堅定法治信心。
提升婦女權益保障整體水平
婦聯組織要進一步加強源頭化、實事化和社會化維權工作,使婦女群眾普受惠、長受惠、得實惠。加大源頭參與力度,為廣大婦女平等行使民主權利、平等參與經濟社會發展、平等享有改革開放成果,創造良好的制度環境。健全維權服務網絡,圍繞“平安天津”建設,做實“一線一網一信四級”婦聯系統信訪網絡;圍繞“健康天津”建設,做強40個市、區級婦女法律心理幫助中心。做活5200余個“半邊天家園”;做優12338婦女服務熱線。還要發揮聯動維權機制作用。用好維護婦女兒童權益暨平安家庭創建工作協調機制、婚姻家庭糾紛人民調解工作機制、婦女法治宣傳教育機制等,整合資源、協調聯動,構建社會化維權工作網絡。
《條例》的出臺是津城女性的福氣,也對婦女維權工作提出新挑戰,“娘家人”將迎接挑戰,盡心履職,使全市廣大婦女群眾在美麗天津建設中貢獻巾幗力量、綻放靚麗光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