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四家銀行被開出五張罰單
貸款“三查”不到位 違規開展信貸資產轉讓業務……
10月11日,山西銀監系統一口氣對我省四家銀行機構開出5張罰單,其中4張罰單的違法違規案由均指向信貸業務。
其中,山西聞喜農商行和山西壺關農商行因信貸業務違規而被分別處罰100萬元、20萬元,同時兩行的相關責任人員也相應受到罰款或警告。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顯示,山西聞喜農商行因“違規開展信貸資產轉讓業務、單一客戶貸款集中度超規定比例”而被運城銀監分局罰款共計100萬元。同時,該行相關責任人員楊振寧和李軍均被處以警告并罰款5萬元。由長治銀監分局所作出的兩份處罰決定則均指向山西壺關農商行,該行由于貸款“三查”不到位等被罰款20萬元,其主要負責人吳軍也因此被予以警告。
除上述兩家農商行領罰130萬元之外,晉商銀行晉城分行也在該領域受罰。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顯示,晉商銀行的主要違法違規案由為:以貸款資金做存單質押擔保進行再貸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晉城銀監分局對其罰款30萬元。
浦發銀行太原分行則因“高管人員未經任職資格審查實際履職、未按要求報送代為履職報告、未按照實質重于形式原則計提撥備”被山西銀監局處以罰款60萬元,同時對該行葛云勝予以警告。記者查詢發現,浦發銀行太原分行早在今年6月15日,就受過山西銀監局行政處罰,當時信息顯示,該行因“貸款形態反映不真實,人為將正常、關注類貸款調整為次級類貸款進行不良資產轉讓”而被處以30萬元罰款。(記者 孫耀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