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已到了“啃硬骨頭”的攻堅期。醫保控費牽一發而動全身,不能不推行,又不可推行過激。
文丨澎湃社論
年末將至,不少自媒體發布關于“多地醫院年底嚴控醫療費、停用部分耗材”消息,引發關注。國家衛計委相關專家和學者近日受訪時回應,所謂“年底突擊控費”只是個別醫院所為,并非普遍現象。
面對傳言,權威部門的及時回應,有廓清迷霧、以正視聽之效。但反過來說,盡管只是個別醫院所為,也證明“年底突擊控費”在某些地方確實存在。不獨此次被提及的四川、貴州等地,數年前就有媒體報道,北京部分基層醫療機構控制開出醫保藥品,原因是“每到年末,醫保額度的壓力都很大。”
要徹底紓解公眾焦慮,需厘清公眾特別是廣大患者最關心的問題。比如,藥價、耗材價格虛高長期存在,為何到年底才想起控費?如果控費確是為了“切實減輕群眾看病就醫負擔,確保醫保基金可持續”,相關醫療機構更應未雨綢繆,合理安排好額度,提前做好答疑解惑。
對醫保控費,公眾無需過于敏感。控費政策本是國家層面早已形成的制度安排,2015年國辦印發的《關于城市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的指導意見》,與2016年國務院印發的《“十三五”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規劃》中,均有相應表述。其初衷,正是為了讓醫療費用增幅保持合理水平,量入為出,增強醫保政策的可持續性。
師出雖有名,但在執行中會不會變形,乃至變異?如果該控的沒有控,不該控的卻控了,成本和代價只能轉嫁給患者。還需注意的是,在“不控費就問責”的巨大壓力下,某些醫院會不會層層加碼,索性將不該控的救命藥、救命耗材也一并控了?
早在五年前,人社部、財政部、衛生部就聯合下發了《關于開展基本醫療保險付費總額控制的意見》,其中提出:“確保總額控制實施前后醫療服務水平不降低、質量有保障”,明確了控費的前提:不降低醫療服務水平。換句話說,醫保控費,不能耽擱、影響群眾正常看病,不能出現“今年的額度用完了,要看病下個月再來”的尷尬。
沒有全民健康,就沒有全面小康。去年8月,全國衛生與健康大會明確提出把人民健康放在優先發展的戰略地位。日前,《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草案)首次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其中明確提出,“國家和社會依法實現、保護和尊重公民的健康權。”“公民有依法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權利和義務”。
不難看出,無論控不控費、怎么控費,應優先保障患者的健康權、生命權,不能讓病情為“數目字管理”讓路。
當前,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已到了“啃硬骨頭”的攻堅期。醫保控費牽一發而動全身,不能不推行,又不可推行過激。從分級診療制度到現代醫院管理制度,從全民醫保制度到藥品供應保障制度,再到綜合監管制度,只有這些最基本的醫療衛生制度建設均能實現突破,控費才能贏得民意支撐,也才能真正實現初衷。
編輯:
林馥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