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上海1月19日消息 據上海市政府新聞辦公室官方微博表示:經過嚴格審核和論證,上海市政府決定調整29項行政審批等事項。包括:①參加城鄉居保的本市戶籍人員辦理續保時,取消申請材料“《戶口簿》”;②持有《上海市居住證》人員申辦本市常住戶口審批時,取消申請材料“未婚證明”、將申請材料“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調整為“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由個人承諾、單位蓋章”③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職稱評定時,取消申請材料“第三方學歷認證證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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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奇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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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行政審批;調整;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