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5月24日消息(記者 安垚)5月20日,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公告,市公積金管理中心于5月20日開始在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示范區試點提取住房公積金償還異地購房貸款業務。

公告顯示,試點業務明確,上海市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上海市無自有住房于蘇州市吳江區、嘉興市嘉善縣兩地購買擁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并在當地獲得住房貸款(包括住房公積金貸款和商業貸款),可以申請提取上海市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用于償還異地住房貸款。

提取申請人為主貸人本人及其配偶,且提取申請人本人及其配偶在上海市無住房公積金貸款、無委托提取住房公積金歸還住房貸款、無其他生效中的提取業務、在上海市無自有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