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廣網呼和浩特12月26日消息(記者文偉 通訊員劉國發 閆金梅)又到了預訂元旦夜飯的高峰期。去酒店就餐是否可以自帶酒水,是否收取開瓶費,訂多了的飯菜怎么處理。鄂爾多斯市工商局12月25日提醒消費者,在這些容易發生糾紛的問題上,可以在訂立合同時予以詳細列出,進行事先約定,以避免在用餐過程中發生糾紛。
鄂爾多斯市工商局指出,消費者可以根據自己的需求與餐飲經營者在合同中就主要訂餐事項、餐費及支付、事項變更與合同解除,以及服務過程中雙方的主要權利義務等作出明確規定。消費警示特別指出,關于能否自帶酒水的問題,合同中應提出雙方協商解決的方案。如可以選擇訂餐人自帶、餐飲經營者提供或是由雙方共同提供,還可以注明各自提供的酒水范圍;對于違反酒水約定的,雙方要在合同中約定違約金標準。
在事項變更與合同解除方面,合同中要明確,一方需變更主要訂餐事項的應當按照約定的時限提前告知對方,并以雙方認可的方式達成變更協議,否則要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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