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廣網呼和浩特12月21日消息 12月19日,記者從內蒙古自治區衛生廳了解到,從2005年至2007年,自治區與各盟市配套投資1800萬元,給全區405個蘇木鄉鎮衛生院配備了救護車(其中300所重點中心衛生院全部配備)。
為確保救護車的合理使用,充分發揮投資效益,進一步提高蘇木鄉鎮衛生院服務能力,自治區衛生廳日前下文,要求各地必須建立救護車運行工作制度,車輛使用單位要建立健全救護車出車審批、運行登記制度。要選擇責任心強、駕齡在兩年以上的人員擔任司機,嚴禁衛生院院長自駕車輛出行。
基層衛生院要嚴格按照國家規定及時辦理牌照手續,按時交納保險費、養路費等有關費用,確保救護車正常運行。由于上述原因不能正常出車,在醫療急救中延誤患者治療時間造成事故的,要嚴肅處理有關責任人。必須專車專用,嚴禁挪作他用,不得以任何形式承包給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私自改裝。要按照車輛使用手冊,定期對車輛進行維護、保養,保證車輛處于良好的工作狀態。(甄海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