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線消息(記者 張立東) 男子借用手機后以發送驗證碼的方式獲取他人的支付寶密碼,進而盜竊支付寶金額3525元。1月10日,記者從成都市檢察院獲悉,近日,崇州市檢察院以盜竊罪依法批準逮捕犯罪嫌疑人張某。
離職后 前同事借錢度日
2016年9月,犯罪嫌疑人張某從工廠離職后,就沒有了穩定工作和收入來源,只能偶爾向前同事借錢度日。
12月初,張某以自己手機壞掉,需要手機登錄“花薪借錢平臺”借錢套現為由,找到前同事何某借用手機,并承諾第二天歸還手機和以前的借款。張某拿到何某借出的號碼為187的手機,發現該號碼綁定的支付寶賬號并未退出,當晚該支付寶又收到何某朋友轉發的紅包,張某頓時心生竊意。張某用手機發送驗證碼的方式修改了該支付寶的支付密碼和取現密碼,并將紅包錢轉到自己的支付寶上。到了第二天張某并未按期歸還手機,并將手機關機。
借手機 竊取支付寶金額
12月10日,何某的工資到帳,張某又分數次轉走何某支付寶上的工資2625元,截止被擋獲時張某轉走何某支付寶賬戶現金共計3525元。
檢察官提醒,在網絡發展新形勢下,支付寶、微信錢包等密碼切勿長期與手機綁定,借出手機時應將支付寶、微信等綁定銀行卡的APP退出,以防止此類事件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