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南昌11月4日消息(記者李竟成)記者從南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獲悉,為促進房地產業健康發展,支持繳存職工實現基本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減輕商業性住房貸款繳存職工還款壓力,南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個貸率穩步控制在85%以下的前提下,恢復辦理商業性住房貸款轉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

  據悉,2016年5月16日(含)后發放的商業性住房貸款可申請轉住房公積金貸款,除需滿足借款申請條件外,同時應符合以下條件:該房屋已取得不動產權證書(房屋所有權證);該房屋如辦理過購房性質的公積金提取業務,需間隔6個月后才能申請商轉公,且可貸額度減去已提取金額;申請轉換的商業貸款為純商業性住房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