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福州10月16日消息(記者萬存靈)福州市是全國46個生活垃圾分類重點城市之一。2019年5月,福州市加快推動生活垃圾分類由試點推動轉入全面推行階段。福州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在全國46個重點城市考評中的排名持續提升,進入全國前十的先進行列。
推行福州城區生活垃圾分類一年多以來,福州市上下共同努力,由點及面、迅速推開垃圾分類工作,取得了多項成效。
目前,福州市推出了四個“全國首創”。一是全國首創垃圾分類“三端四定”工作模式;二是全國首創在每個小區建設垃圾分類屋(亭);三是借鑒先進城市“公交式”收運模式,全國首創“公交站牌式”分類收運;四是全國首個提出“管行業必須管垃圾分類”,被住建部采納并在全國推廣。
全市3382個小區共建成4890座垃圾分類屋(亭),建成95座精品分類屋、23座環保驛站,41個街鎮均設立有害垃圾集中收運點,共配置分類管理員4912名,全部培訓上崗,開展桶邊督導、開袋檢查等,居民垃圾分類準確率從20%上升至70%以上。
此外,全市43家收運企業開展清理整頓,取締25家,對余下18家進行嚴格規范管理;全市567輛分類收運車輛全部統一標識;推行“公交站牌式”收運,已設置100條收運線路,站牌382個;推行沿街商鋪搖鈴上門分類收運,已有2萬個商鋪參與。
目前,紅廟嶺循環經濟產業園垃圾焚燒、餐廚、危廢、廚余、大件、飛灰、爐渣等涵蓋所有生活垃圾分類處理體系的18個重點項目已基本建成,園區基礎配套設施、生態修復景觀提升等4個項目已全面啟動,滿足生活垃圾后端處置需求,形成完整的垃圾分類全鏈條處置體系。年底前,福州市可實現生活垃圾“零填埋”既定目標。
值得一提的是,福州垃圾分類立法工作不斷完善。2019年9月26日,福建省人大常委會批準了《福州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條例》,福州市人大常委會2019年10月14日頒布,自2020年1月1日起實施。違反該條例規定,未按照規定分類投放生活垃圾的,由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單位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個人處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罰款。
據悉,按照福州市委、市政府最新部署,福州將打造“2.0”版垃圾分類模式。加快完善配套設施,提升改造分類屋(亭),配足配齊垃圾桶、分類運輸車,規劃建設更高標準的生活垃圾地下轉運站;充分發揮分類管理員作用,配齊人員,提高業務素質;推動垃圾分類全覆蓋,向公共場所和尚未實施垃圾分類的縣(市)區延伸;加大監督執法力度,全面整治誤時投放,用好信息化監管手段,努力形成監督閉環;加強收運銜接,改進沿街商鋪收運方式,推廣“公交站牌式”收運模式。
今年年底,福州五城區擬實現垃圾分類覆蓋率100%,分類準確率80%的目標。其他縣(市)區將在城區按五城區標準全面推行垃圾分類,選取1個以上個鄉鎮推行農村垃圾干濕二分類,建成、完善焚燒發電廠,力爭明年6月底前建成廚余垃圾處理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