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西安7月15日消息(記者雷愷)陜西省委、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深化項目評審、人才評價、機構評估改革意見的實施方案》,落實圍繞產業鏈部署創新鏈、圍繞創新鏈布局產業鏈,著力解決科研項目評審、科技人才評價和科研機構評估存在的突出問題,科學設立評價標準,進一步提高科技評價活動的公開性和開放性、評價結果的科學性和客觀性。
《實施方案》按照分類評價、注重實效原則,更加注重質量、貢獻、績效,增強針對性,突出實招硬招,將科研誠信狀況作為重要指標?傮w思路是對于基礎研究類科技活動突出原創導向,對于應用研究、技術開發類科技活動突出需求導向,對于科技成果轉化類科技活動突出企業主體、市場導向,對于科技服務類科技活動突出效率導向。主要內容包括優化科研項目評審管理、改進科技人才評價方式、完善科研機構評估制度、加強監督評估和科研誠信建設。
《實施方案》破除科技評價“唯論文”不良導向。把發表論文、獲得專利、榮譽性頭銜、承擔項目、獲獎成果等作為科技活動成果的支撐材料,不作為限制性條件。基礎研究類科技活動對論文評價實行代表作制度,根據科技活動特點,合理確定代表作數量,其中國內科技期刊論文原則上應不少于1/3。重點評價論文的創新水平和科學價值。
(《實施方案》圍繞產業鏈部署創新鏈、圍繞創新鏈布局產業鏈選出真正好項目。將建立項目指南編制與發布機制,廣泛吸納各方意見,并根據分類原則明確不同類型項目的組織實施方式,包括公開競爭、定向擇優和定向委托;鼓勵企業成為創新主體,鼓勵企業共同投入并組織實施;通過拓寬產業專家入庫渠道,增加產業專家、科研和生產一線專家數量,科學規范評審專家的選取使用。
《實施方案》改革現行省科學技術獎推薦方式,落實國家科技獎勵改革方案,實行由專家學者、組織機構、相關部門提名的制度。提名者承擔提名、協助答辯、異議處理等責任,對相關材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
《實施方案》明確不把人才榮譽性稱號作為承擔各類科技計劃項目、獲得科技獎勵、職稱評定、崗位聘用、薪酬待遇確定的限制性條件,使人才稱號回歸學術性、榮譽性本質,并對基礎研究、應用研究和技術開發、社會公益研究、科技管理服務、實驗和檢測技術的人才及團隊分類設置了科學評價標準。
《實施方案》提出,推進科研事業單位章程管理,實現“一院(所)一章程”。加快推進政事分開、管辦分離,落實法人自主權,對章程明確賦予的管理權限事務,由單位自主獨立決策。
《實施方案》把科研誠信狀況作為各類評價的重要指標。對科研不端行為零容忍,建設完善嚴重失信行為記錄信息系統,對納入系統的嚴重失信行為責任主體實行“一票否決”,一定期限、一定范圍內禁止其獲得政府獎勵和申報政府科技項目等。推進科研信用與其他社會領域誠信信息共享,實施聯合懲戒,逐步建立科研領域守信激勵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