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廣州6月30日消息(記者鄭澍 通訊員陳琳 潘婉雯)6月13日,海關總署發布了《關于開展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對企業出口監管試點的公告》。從7月1日起在北京、天津、南京、杭州、寧波、廈門、鄭州、廣州、深圳、黃埔等10個海關開展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對企業出口(簡稱“跨境電商B2B出口”)試點。這是海關總署繼今年年初推出跨境電商出口退貨監管創新制度后又一促進跨境電商健康快速發展的重要改革舉措。
據了解,此次新政,海關將境內企業通過跨境物流將貨物運送至境外企業或海外倉、通過跨境電商平臺實現交易的貿易形式納入海關跨境電商監管,包括“跨境電商B2B直接出口”和“跨境電商出口海外倉”兩種模式,將近年來在跨境電商B2C領域的創新監管經驗推廣到B2B領域。
據海關總署廣東分署劉紅副主任介紹,新政有利于進一步優化跨境電商發展布局,將商品品種多、批量小、頻次高的B2B出口與傳統一般貿易區分開來,納入符合跨境電商貿易特征的統計,有助于海關精準識別、準確統計跨境電商B2B出口數據,從而更真實反映業態發展狀況,將為商務、財政、稅務、外匯等部門出臺配套支持措施提供支點。跨境電商B2B出口企業可通過簡化申報和便利通關進一步提高通關效率,降低綜合成本。
新的跨境電商B2B出口監管模式,充分考慮了跨境電商新業態信息化程度高、平臺交易數據留痕等特點,采用企業一次登記、一點對接、簡化申報、便利通關、優先查驗、退貨底賬管理等有針對性的監管創新措施。包括:
一是企業通關全程無紙化,海關通關系統實時驗放。
二是考慮到跨境電商小微出口企業單票價值低、單量大等實際,還為小微出口企業提供了更加便捷的選擇,便利小微企業通關。
三是對跨境電商出口貨物優先查驗,保障快速通關。
四是根據跨境電商通關和物流模式多元化的實際,明確跨境電商B2B出口貨物適用全國通關一體化,也可采用“跨境電商”模式進行轉關。
五是順應跨境電商企業批量出口的需求,解決了企業必須在出口前單獨包裝并貼好面單的問題,降低了企業出口前操作和物流成本。
劉紅認為,跨境電商B2B出口將助力廣州、深圳、佛山、東莞等傳統制造業基地跨境電子商務產業鏈快速集聚,優化綜試區跨境電商發展布局,推動當地跨境電商規模化發展,實現產業“賣全球”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