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深圳5月9日消息(記者劉祎辰 通訊員劉靜靜)8日下午,深圳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舉行新聞通氣會,發布《深圳市落實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用地供應的暫行規定》《深圳市2020年度建設用地供應計劃》。據介紹,為落實170萬套住房供應任務,保障深圳市住房用地的供應,新增原農村集體未完善征(轉)地補償手續用地等七種住房用地供應渠道,年內計劃供應建設用地1200公頃。
為充分調動市場主體積極性,《暫行規定》明確政府負責統籌引導各類住房用地供應,并主要建設出租型公共住房;企業等市場主體可利用自有用地建設出售型公共住房。同時,針對市場主體多元、存量用地類型多樣的特征,《暫行規定》分門別類地制定了措施,鼓勵市場主體將其掌握的存量用地拿出來用于建設公共住房。
《暫行規定》確定了十一種住房用地供應渠道。即在新供應、城市更新、棚戶區改造、土地整備留用地建設等原有四種供應渠道的基礎上,此次政策增加了原農村集體未完善征(轉)地補償手續用地、歷史遺留未完善出讓手續用地、已出讓未建用地、已建的合法用地、機關企事業單位存量用地、基礎設施配建和軌道交通用地綜合開發等七種住房用地供應渠道。
深圳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副局長王策飛介紹,2020年度深圳全市計劃供應建設用地1200公頃,其中深汕特別合作區182公頃。按用地性質分,計劃供應居住用地293.2公頃(其中新供應129.2公頃),產業用地198公頃,民生設施用地601.8公頃,商服用地107公頃。王策飛表示,今年產業用地計劃供應量僅為下限,不設上限,只要是符合深圳產業方向和高質量發展需求的優質項目,深圳一定有地可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