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福州4月28日消息(記者萬存靈)福建省福州市日前印發《關于進一步推動我市夜色經濟發展的指導意見》,明確福州市將圍繞打造“夜福州、幸福城”夜色經濟街區的目標,從4大方面重點提升,通過4大推進措施保障,著力發展“時尚品質商圈型、文旅夜市融合型、便民服務型”夜間經濟形態,提高夜間消費便利度和活躍度,切實推進福州市夜色經濟發展,促進商業繁榮。
《指導意見》明確,福州市將豐富經營業態,提升消費體驗。引進更多國際、國內知名品牌的旗艦店等,提升水平,打造高品質時尚夜間商圈。鼓勵主要商圈和特色商業街與文化、旅游、體育、閱覽、演藝、休閑等緊密結合,不斷豐富夜間消費市場。打造夜間文旅消費集聚區,持續推進“夜游閩江”“夜游晉安河”項目發展,著力提升三坊七巷、上下杭兩大歷史文化街區知名度,深入挖掘省體、奧體、海峽文化藝術中心三大場館夜間文藝體育消費新熱點。
《指導意見》提出,創建示范街區,打造夜間地標。各縣(市)區要引導夜色經濟街區樹立精品意識和品牌意識,著力打造品牌夜色經濟街區,培育形成各具特色的夜間地標。今年內,各自要打造一條夜色經濟示范街區。
《指導意見》還提出了4大推進措施保障,分別為加強統籌協調、加大政策扶持、創新監管機制、完善服務設施。福州市鼓勵各縣(市)區政府立足實際,發揮財政資金作用,支持夜色經濟街區的發展項目。鼓勵“老字號”企業入駐夜色經濟街區,鼓勵商場、商圈延時經營。
《指導意見》還指出,各縣(市)區確定一批發展基礎好、管理水平高的夜色經濟街區,試點在夜間特定時段放寬夜間外擺位管制,引導季節性夜市規范有序發展。創新夜市管理制度,指導“夜市”運營管理主體建立“夜市”管理規定,建立統一管理標準。鼓勵各種夜色經濟市場經營主體進行合規合法登記,鼓勵成立商會等組織,探索實行自治自管。對列入夜色經濟示范街區四至范圍內建設管理涉及的規劃、促銷、店牌店招、商業廣告投放、文藝演出、LED大屏等相關審批事項下放到各縣(市)區政府。
據了解,福州市還將策劃編制《福州夜間消費指南》,為市民和游客提供全方位指引服務。營造舒心、安全、便利的夜間消費環境。優化夜色經濟街區及周邊動靜態交通組織管理,在周邊區域增加夜間停車位、出租車候客點、夜班公交線路等,服務民眾夜間出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