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濟南4月22日消息(記者王成林 通訊員于元新)4月21日,山東海警局與山東省公安廳簽訂了《山東省公安機關與海警機構執法協作配合辦法》。山東省副省長、公安廳廳長范華平和山東海警局局長蔣勇出席了簽字儀式。
《辦法》從6大方面29項內容明確了職責分工、案件管轄、信息共享、辦案協作、執法保障等多項協作機制,明確了山東海警局與山東省公安廳之間的業務聯系和工作對接機制,有效強化了海陸聯動執法。此次簽訂《辦法》,是在防范新冠肺炎疫情輸入風險的關鍵節點,切實形成疫情防輸入工作合力的一項有力舉措。
《辦法》的簽訂,將深入推動山東海警局海上執法工作開展,強化海警執法工作相應保障,深化山東海陸執法力量協作配合。下步,山東海警局將以此為契機,進一步發揮力量互補優勢,持續嚴厲打擊海上違法犯罪,全面推進海上執法規范化建設,為全面打贏疫情防控人民戰爭、總體戰、阻擊戰,維護轄區海域安全穩定,護航山東海洋經濟發展做出新的更大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