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濟南3月27日消息(記者桂園)山東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26日審議通過《山東省醫療廢物管理辦法》,以立法的形式防范可能由醫療廢物產生的次生災害。據了解,這是全國第一部省級層面關于醫療廢物管理的專門地方性法規。

  據了解,山東省人大常委會于今年2月下旬啟動醫療廢物管理辦法立法程序,會同有關部門組成工作專班,對醫療廢物管理中的重點、難點問題進行梳理,對疫情防控期間醫療廢物管理各環節面臨的挑戰進行分析研究,形成“辦法”征求意見稿。在向有關部門、人大代表、立法聯系點、立法顧問、街道辦事處、社區居委會等廣泛征求意見后,進行了修改完善,最終在26日的省人大常委會會議上審議通過。

  “辦法”圍繞醫療廢物管理中的突出問題進行制度設計,對醫療廢物產生、收集、貯存、轉運、處置以及監督管理的各主要環節進行規范,構建起全鏈條規范體系。例如,對轉運環節規定“運送醫療廢物必須達到防滲漏、防遺撒以及其他環境保護和衛生要求,遵守國家有關醫療廢物運輸管理的規定”。

  “辦法”專門對傳染病疫情期間的突出問題作出特別規定,為正在進行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火線”提供法律“彈藥”。例如,“辦法”加嚴了傳染病疫情期間醫療廢物處置活動的技術規范要求,對疫情期間違反醫療廢物管理相關法律、法規和本辦法的行為,依照法律、法規規定從重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