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天津3月17日消息(記者陳慶濱)記者從天津市17日舉行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98場發布會上獲悉,為支持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發展,天津將對承租天津市國有資產類經營用房的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免收3個月房租、3個月房租減半,具體政策期限按照津政辦發〔2020〕1號(即惠企21條)執行,確保國有資產經營用房減免的租金讓利全部傳導到實際租戶。
3月16日,天津市財政局印發了市級行政事業單位及所辦企業減免個體工商戶房租政策的實施細則(津財防控〔2020〕43號)。從政策范圍上,享受政策的承租方包括在本市注冊的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從政策時間上,與惠企21條一致,即文件印發之日起前三個月全免,后三個月減半;從資格確認上,小微企業根據工信部印發的《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確認,個體工商戶依據市場監管部門發放的營業執照確認;從審批流程上,減免事項由各主管部門和出租單位履行內部程序后執行,不需再報市財政局審批。
根據初步統計,全市行政事業單位及所辦企業預計可為中小微企業減免房租約4億元,為個體工商戶減免房租近1億元。市財政局已建立統計報告制度,跟蹤減免政策落實情況。我們也要求各主管部門和各區壓實主體責任,明確辦理時限,主動逐戶對接,提高審核效率,防范化解風險隱患,確保減免政策應知盡知、應免盡免、盡早減免、依規減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