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深圳3月11日消息(記者楊振)3月11日,深圳市住房建設局出臺了《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 支持房地產企業加快復工復產的若干措施》,以應急支持為導向,共包括5個方面、9條措施,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深圳市住建局表示,此次出臺的《若干措施》是支持房地產企業加快復工復產的政策,并不影響深圳市房地產調控政策。深圳仍然嚴格執行2016年以來的限購、限貸、限售、限價等政策,仍然有條不紊地推進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工作。

深圳市住房建設局出臺了《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 支持房地產企業加快復工復產的若干措施》(央廣網發 來自深圳住建局官網)

  《若干措施》提出,對已批未開盤、已批在售項目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允許視疫情防控情況現場開盤、開放線下售樓處。要落實企業疫情防控主體責任,現場開盤活動、線下售樓處看房活動,應采取預約方式,分時分批有序進行。此外,推進房屋線上交易系統建設,升級改造深圳市房地產信息平臺,實現房屋交易全流程線上化。

  此外,為化解企業資金緊張和經營壓力,《若干措施》提出,加快商品房網簽進度,采用“即報即簽”方式縮短商品房網簽時間,提高網簽效率。申請預售的商品房項目,不再要求提交項目資本金余額證明。一級資質企業,在保證工程質量、工程進度、建筑工程款等項目相關費用按期足額支付前提下,可向監管銀行申請解凍不超過預售資金總額的20%。從一定程度上緩解開發企業資金壓力。順延項目交付時間和開發資質辦理時間。受疫情影響不能如期交付的房地產開發項目,交房日期可根據本地疫情結束時間順延。受疫情影響導致開發資質(一級除外)不能在有效期內辦理核升、延續的,可在本地疫情解除后3個月內按規定申請辦理。避免發生商品房交付違約糾紛和因資質影響企業正常經營活動。

  此外,《若干措施》還提出,對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療或隔離人員、疫情防控需要隔離觀察人員、參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員以及受疫情影響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的人群,鼓勵各銀行機構靈活調整住房按揭貸款還款安排,合理延后還款期限,合理調整逾期信用記錄報送。本地疫情期間非深戶居民購房者無法按時繳納社保,視同連續繳納社保,其斷繳、補繳情形不計入購房社保要求審核,滿足居民合理購房需求。

  依據深圳市房地產信息平臺公布的官方統計內容,深圳新房住宅2月成交830套,成交面積為8.5萬㎡,2月成交套數環比下滑70.5%,成交面積環比下滑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