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寧波2月5日消息(記者曹美麗 杜金明)今天(5日)上午,寧波市發布《企業復工防疫十項導則》,指導全市企業做好職工復工后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堅決阻斷疫情傳播。

  記者注意到《導則》對企業復工后的人員管理作出具體要求,特別強調要“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工作要細化到車間、班組,要嚴格執行“一人一表”。《導則》是疫情發生后寧波市針對企業復工后的人員管理發布的最具體、最嚴格的指導性文件。

  具體內容如下:

  一、嚴格強化企業防控意識。企業必須遵守浙江省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有關規定。

  二、嚴格落實企業主體責任。成立以企業負責人為組長的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企業內部疫情防控工作。組成專班負責疫情防控工作,各項工作要細化落實到車間、班組,明確專人負責。企業要切實承擔起社會責任,保障員工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三、嚴格建立人員管控清單。嚴格排查每位返崗人員近14天內外出史或病例接觸史。對返崗前14天內有流行病學史〔湖北(武漢)等省內外疫情較重地區旅行史、生活史、與當地人接觸史〕,或與其他地區確診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觸者,一律要求其暫時不要返崗;對已經到甬的,應嚴格落實自到甬之日起為期14天的居家或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對近日有發熱或呼吸道癥狀的員工,應推遲其返崗時間,督促其去醫院就診,并追蹤其診斷結果,完全康復后方可返崗。對湖北(武漢)等省內外疫情較重地區籍的員工,一律要求其推遲返崗。家人有湖北(武漢)等省內外疫情較重地區居住史、旅行史或病例接觸史的員工,應主動向企業申報。

  四、嚴格執行“一人一表”制度。企業要提前主動與返崗員工進行聯系,進行“一人一表”登記,內容包括本人當前身體狀況、假期外出情況、與湖北(武漢)等省內外疫情較重地區人員接觸情況、直系親屬健康狀況等信息。

  五、嚴格落實交通組織措施。企業要全程掌握每名返甬員工返企方式、時間,做好匯總登記。加強員工上下班交通管理,督促乘坐通勤車等公共交通工具上下班的員工必需佩戴防護口罩。通勤車使用后必須立即消毒、更換椅墊套,安排專人管理檢查,嚴格防止交叉感染。

  六、嚴格落實日常防控措施

  (一)嚴格執行每日晨檢制度。在企業大門或其他通風良好處設置體溫測量點,安排專人對員工進入企業前進行體溫測量、問詢健康狀況,并記錄備查。一旦發現有發熱(手持式測溫儀>=37.5℃或紅外線測溫儀>=38℃)或呼吸道感染癥狀者,應拒絕其進入企業,并囑咐其到就近醫療機構就診,憑醫院診斷證明方可返崗。

  (二)嚴格落實單位用餐管理。因地制宜實行分餐制、送餐制或錯峰就餐制,盡可能地避免或減少人群聚集和人員近距離接觸。提倡自帶餐具,嚴格執行食堂餐具、用具的清洗和消毒制度。

  (三)減少不必要的會議和集體性活動。對于因工作確需召開會議或組織集體性活動的,應督促參與人員必須佩戴口罩。企業應設置標識有“有害垃圾”字樣垃圾桶,用于集中回收使用過的口罩,由專人統一處置。

  (四)嚴格實施傳染病預防性措施。企業員工工作期間必須佩戴口罩。企業對集中辦公區域、經營場所、廠房應進行定時強制性通風換氣;對會議室、餐廳、電梯等人員密集場所應進行定期消毒。企業應加強員工呼吸道傳染病防治知識宣教,提高防病意識,自覺做到盡量不外出、減少不必要的外出。加強企業環境衛生整治,消除衛生死角。

  (五)企業應做好訪客、顧客、外來人員防疫管理,必須在門崗詢問登記相關信息、測溫。其中,超市、菜場、商場、銀行等服務業企業應加強對服務對象的疫情防控,對重要人群集聚區做好測溫等相關防疫工作。

  七、嚴格落實醫學隔離觀察。各企業應制定隔離應急預案。各企業盡量利用職工宿舍,實施集中隔離醫學觀察,指定專人負責醫學觀察人員每天體溫和癥狀的詢問和記錄,嚴防醫學觀察人員在隔離觀察期內外出。對于解除隔離醫學觀察的員工,衛生部門應出具解除隔離醫學觀察告知書,并通知其工作部門,允許其返崗。嚴禁病例密切接觸者在隔離醫學觀察期間返崗。

  八、嚴格履行及時告知就診。企業發現有發熱或呼吸道癥狀的員工,未上崗的,應推遲其返崗時間,應督促其去醫院就診,并追蹤其診斷結果,完全康復后方可允許員工返崗。對已上崗的,應及時告知屬地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并督促其去醫院就診,并追蹤其診斷結果。一旦確認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或確診病例,在立即實施就地隔離前提下,報屬地衛生防疫部門。

  九、嚴格加強疫情防控宣傳。企業要充分利用宣傳板、微信、電子大屏幕等載體,加強員工防疫知識宣傳教育,提高員工防病意識,督促員工按浙江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預防手冊》要求,做好自我衛生防疫管理。

  十、嚴格保障員工合法權益。復工企業要落實員工日常測溫、環境衛生、及時就診等涉及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醫療防控保障。妥善處理好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系問題,對因隔離、留觀或政府采取緊急措施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在醫療、生活、工資、救助等方面,切實保障員工等合法權益。有條件的企業,可安排職工通過電話、網絡等靈活方式在家完成相應工作;不具備條件安排職工在家完成相應工作的企業,可安排職工采取調休、輪休、錯時等彈性方式開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