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成都7月25日消息(記者劉濤)今天(25日),四川省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表決通過《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提請審議<四川省耕地占用稅適用稅額的決定(草案)>的議案》,確定了四川省183個縣(市、區)耕地占用稅適用稅額和13個人均耕地面積低于零點五畝的區按適用稅額的百分之一百五十征收!稕Q定》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
根據耕地占用稅法授權,各省級人民政府在規定的稅額幅度和平均稅額水平基礎上提出各縣級行政區域具體適用稅額建議,以及人均耕地低于零點五畝的地區的加征比例,報同級人大常委會決定。四川省對上述事項進行明確,是貫徹落實耕地占用稅法的法定要求。
由于四川省此前允許以鄉為單位確定稅額,目前全省有128個縣(市、區)存在多檔稅額。《決定》嚴格落實耕地占用稅法以縣級行政區域為單位制定稅額的要求,實現一個縣(市、區)對應一個稅額,在稅額分布上呈現全省總體協調、區域有序銜接、市縣平滑過渡的格局。
擬實施的四川省適用稅額平均水平較現行水平適當提高,與四川省經濟發展狀況相適應,有利于充分發揮耕地占用稅的調節調控作用,促進合理利用土地資源,加強土地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