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福州6月6日消息(記者萬存靈)6月4日,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吳偕林主持召開2019年審判委員會第16次會議,討論研究被告人林某故意殺人上訴案。作為司法體制改革背景下的一項重要探索和創新,此次會議首次邀請該案辯護律師到會陳述辯護意見,并接受福建高院審委會委員的提問。受福建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霍敏的委托,該院副檢察長葉燕培列席會議并發表檢察意見。
“法官、檢察官、律師,是法治工作者隊伍群體。促進法律職業共同體的良性互動需要大家攜手并進。”福建高院院長吳偕林強調,檢察長列席審委會制度,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制度的一項重要制度安排和制度創新,對于落實檢察機關監督職能、加強法檢溝通協調、保障司法公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在聽取檢察機關意見的同時,邀請辯護律師到會陳述意見,是福建法院在司法改革背景下探索創新審判委員會制度改革、擴大司法公開領域的先行先試之舉,目的在于促進審委會委員充分聽取控辯雙方對案件關鍵事實的陳述及主張,確保依法作出公正裁判,努力把每一件案件都辦成經得起歷史和法律檢驗的鐵案。
福建惠爾律師事務所律師卓武對自己能夠成為首位受邀列席福建高院審委會的辯護律師深感榮幸。“這體現了福建高院審慎辦理死刑案件的工作態度和敬業精神,是福建高院構建法官與律師尊諒互信工作機制的一次有益嘗試。”他表示,相信在福建高院引領帶動下,福建各級法院將進一步積極探索促進法官與律師良性互動的渠道和方式,推動福建法治化水平更上新臺階。
葉燕培表示,推進檢察長列席法院審委會是深化司法體制機制改革、進一步暢通“兩院”溝通協調渠道的有益探索,對于共同提升案件質量,共同維護司法公正,增進訴審關系實現良性互動意義重大。他希望進一步推動檢察長列席法院審委會制度的常態化制度化,確保案件辦理的質量、效率與效果,共同守護好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后一道防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