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烏魯木齊4月16日消息(記者張孝成 昌吉臺朱麗君)新疆頒布首部促進鄉村依法治理工作單行條例。這是記者15日從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人大常委會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了解到的。
據了解,今年1月10日,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了《昌吉回族自治州鄉村治理促進條例(試行)》。3月28日,新疆自治區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審查批準,將于2019年5月1日起施行。這是迄今新疆首部關于促進鄉村依法治理的單行條例。
這一條例分總則、和諧穩定、鄉風文明、人居環境、治理保障等七部分、五十條。《條例》明確了昌吉州促進鄉村治理宗旨和依據、適用范圍、治理方式和目標、體制機制和職責等,重點確定了昌吉州鄉村治理以村民為主體,堅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促進各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及農村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依法履行職責,實現鄉村和諧穩定、鄉風文明、生態宜居、治理有效的目標;明確了實行黨委統一領導、政府組織實施、強化鄉鎮和村民委員會責任、激發村民內生動力和進取能力的體制機制。
《條例》從鄉村規劃的參與和實施、鄉村建設、衛生廁所、生活垃圾、環境衛生、污水處理、村容村貌等方面進行了規范。參與《條例》第四章人居環境章節起草的昌吉州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干部劉琦介紹:“改善農村人居環境是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重點任務。人居環境章節的起草,旨在加快提升村容村貌,持續改善我州農村人居環境,建設好天藍、地綠、水清的美麗宜居鄉村,增強老百姓的幸福感和獲得感,同時為今年開展的農村環境綜合整治提供法治保障。”
《條例》明確,要完善鄉鎮派出所、司法所、法律服務所、人民調解組織、村警務室建設,做好社會矛盾糾紛化解工作,為村民提供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對此,昌吉州司法局黨組書記劉中強表示:“這部《條例》的實施,核心的問題就是讓村民遇事能找到法,我們一村一法律顧問的全覆蓋,恰好就解決了這一問題。通過一村一法律顧問的全覆蓋,推動基層治理法知化的水平不斷得以提高。”
昌吉州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吳勇認為,《條例》是全疆在實施鄉村振興方面制定的首部單行條例,有針對性地解決了昌吉州當前鄉村治理中存在的矛盾和問題,充分彰顯了立法對鄉村治理的保障和推動作用。“通過立法規范和強化鄉村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讓鄉村治理的問題通過法治思維、法治方式、法治路徑得到切實解決,深入持久的推進自治州鄉村振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