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天津12月13日消息(記者夏震宇)近日,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向社會公開發布天津法院打擊拒執犯罪情況,并公布了第二批6個打擊拒執犯罪典型案例。此次公布的典型案例均為公訴案件,既有自然人犯罪,也有單位犯罪;既有躲避執行、非法處置被查封財產,也有拒不騰房等類型,具有較強的代表性和典型性。對于那些拒執犯罪情節嚴重,刑事追究程序啟動后被執行人仍然抗拒執行,態度惡劣的,堅持依法嚴懲;對于犯罪情節較輕,在立案偵查期間積極履行,認錯態度良好的,依法給予寬大處理,判處緩刑甚至免于刑事處罰。法院通過區別對待,引導當事人做出積極履行生效判決的正確選擇,彰顯了重在預防教育的刑罰適用目的,充分發揮了刑法的懲罰、教育、預防的多重功能。
會上,天津高院還發布了與天津市人民檢察院、天津市公安局聯合會簽的《關于建立依法懲治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犯罪聯動機制的意見》。該意見的出臺是在2016年6月三家聯合會簽的《關于辦理拒不執行判決、裁定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基礎上,總結近年來案件辦理過程中的問題和經驗,內容包含五個部分,共二十條,進一步深化打擊拒執犯罪聯動配合,更加細化和明確偵查、起訴、審判的職能分工,推動“基本解決執行難”工作向縱深發展和長效機制的建立。
據介紹,自“基本解決執行難”開展以來,天津法院不斷加強內部機制建設,以信息化手段帶動管理模式與執行方式的轉變。從2016年1月1日至今年10月31日,天津法院共受理執行收案 287197件,已結案件260648件,結案率90.76%。同時,不斷完善外部聯動機制建設,與各協作單位密切合作,加大強制執行與聯合懲戒力度,以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移送公安機關犯罪線索134件,已追究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33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