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大連9月20日消息(記者張四清 通訊員王軍忠)記者從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了解到,日前,大連市一“老賴”在長途客運站內通過人臉識別系統被識別發現并被控制。由公安機關通過人臉識別系統協助法院查找到被執行人,這在大連兩級法院還是首例。
2015年10月26日,大連市旅順口區人民法院判決大連某機械公司給付旅順某加油站貨款12萬余元及利息。判決生效后,大連某機械公司沒有履行。2016年3月21日,旅順某加油站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執行法官經網絡查詢被執行人名下的銀行存款、車輛和房產等財產信息,均未發現可供執行的財產信息。執行人員隨后前往該機械公司實地調查發現,該公司已停產閑置多年,公司法定代表人劉某“跑路”,電話換號,人財“兩空”,案件執行陷入僵局。
旅順口區法院執行局將案件突破口和主攻方向敲定在尋找該公司法定代表人劉某上,并多次前往大連市公安局交通治安分局尋求執行聯動合作,雙方協商決定由法院向交通治安分局提交關于查找失信被執行人的協助查控函,交通治安分局運用人臉識別系統和警力優勢在大連地鐵、公交、火車和長途客運等站點實施人臉識別和查控后,再將人員移交給法院。
9月11日上午11時,當劉某在長途客運站內通過人臉識別系統被認出后,公安人員隨即對其控制。旅順口區法院執行法官立即驅車前往交接,當場向劉某宣布對其實施司法拘留15日的處罰。劉某迫于司法拘留的強大壓力和申請執行人的最大善意,表示愿意積極履行義務,并當場籌款9.4萬元給付申請執行人,案件順利執結。同時又由其女兒提供執行擔保,承諾在2018年9月26日前,再到法院向其他案件申請執行人履行10萬元。鑒于劉某已經履行義務,法院遂依法撤銷了對劉某的拘留決定和屏敝了其失信信息。
據悉,劉某本是要和家人一起去南方看親戚,因被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無法乘坐飛機、高鐵,才買的長途汽車票,沒想到一進車站就被人臉識別系統發現,成為在此聯動合作機制下“落網”的第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