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重慶9月8日消息(記者劉湛)重慶市政府日前發布《關于取消一批行政許可等事項的決定》。決定取消的11項行政許可事項包括企業集團核準登記、臺港澳人員在內地就業許可、機動車維修經營許可、外商投資道路運輸業立項審批、國家重點保護水生野生動物及其產品進出口初審、設立分公司備案等。
市政府要求各區縣對取消的行政許可等事項,要及時做好行政許可目錄調整工作,不得違法轉交下屬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繼續審批。全市各級各部門不得通過拆分、合并或重組等方式以新的名義、條目替代審批,不得以事前備案等任何形式變相審批;要按照國務院要求,切實強化事中事后監管,細化完善工作措施,做好工作銜接,方便企業和群眾辦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