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廣州5月17日消息(記者鄭澍)近期,網約車行業發生了多起危害乘客安全的惡性事件,為進一步規范網約車市場秩序,給乘客的出行創造安全的環境,5月16日,廣州市交通部門集中力量在天河客運站、省客運站、火車東站、廣園客運站等市內多個區域開展網約車市場專項整治行動,共查處網約車違章24宗,其中無證網約車13宗、有證網約車違章11宗。此外,市交通部門于16日同時約談了滴滴出行等網約車平臺公司,要求平臺公司必須按照國家及省、市有關網約車規范管理法律法規要求,并下發整改通知書,要求有關網約車平臺公司落實企業管理主體責任,加強自查和整改,加強車輛及駕駛員監管,保障乘客出行安全。
整治通報:今年已對86宗網約車平臺公司違章立案查處,其中滴滴占九成
網約車平臺作為聯系司機和乘客的經營單位,應該承擔相應的法定義務,包括保證網約車駕駛員具有從業資格,營運車輛具有合法營運資質,網約車駕駛員在提供駕駛服務過程中合法合規。只有平臺盡到了主體責任,才能最大限度的保障乘客安全出行和維護乘客的合法權益。一直以來,市交通部門將對網約車平臺的執法監督作為網約車市場整治的重要一部分。根據路檢路查及網約車違章情況,市交通部門也會啟動對相應的平臺進行調查,如網約車平臺確有接入無證車輛、無證網約車司機提供服務等行為,市交通部門會依法進行立案處理,督促平臺自覺履行主體責任,從而保障乘客能夠安全、放心出行。
但根據市交通部門調查顯示,廣州市相關網約車平臺仍存在接入平臺的網約車輛無《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的情況,其中大多數為滴滴平臺公司接入車輛;網約車平臺對網約車駕駛員的審查機制也不完善,存在網約車駕駛員未取得從業資格證營運的情況。而網約車平臺審查機制不完善的后果,就是可能出現部分司機存在不良記錄,進而給市民出行帶來安全隱患。
截至2018年5月15日,市交通部門以提供服務車輛未取得《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以及提供服務駕駛員未取得《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等為由,共立案查處網約車平臺公司違章86宗,其中滴滴平臺公司違章77宗,占查處總量90%。目前網約車平臺公司違章的案件已作出處罰決定33宗,處罰金額79萬元。
廣州市交通部門在執法過程中發現,被查未取得網約車從業資格證的駕駛員中甚至有一些人員曾經有酒后駕駛、盜竊、詐騙等前科。據統計,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5月10日,經核查,廣州市交通部門查處的未取得網約車從業資格證的駕駛員中,百分之七的有治安處罰或刑事犯罪案底,有些明顯不適合從事網約車行業,嚴重影響乘客安全。
廣州市交通部門下發整改通知書,要求網約車平臺公司切實履行管理主體責任,依法規范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