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重慶1月4日消息(記者吳新偉)重慶市紀委監察局官微“風正巴渝”今通報近期當地紀檢監察機關查處的7起扶貧領域腐敗問題典型案例,涉開州、巫山、城口等多地。
據通報,開州區五通鄉田沖村村委會原主任蘭遠發套取高山生態扶貧移民補助和D級危房改造補助問題。2010年至2013年,蘭遠發利用職務便利,違規將自己位于田沖村5組的一處房屋進行重復申報,獲得高山生態扶貧移民補助和D級危房改造補助共計3.9萬元,用于家庭日常開支。2017年9月,蘭遠發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其違紀所得被收繳。
巫山縣廟宇鎮長房村黨支部原書記王會操在扶貧等工作中收受他人財物問題。2013年至2015年,王會操在協助鎮政府開展貧困戶山羊養殖補助申報、高山生態扶貧搬遷、房屋宅基地復墾工作中,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他人現金共計1.6萬元。調查期間,違紀款項已上繳。2017年11月,王會操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城口縣厚坪鄉龍盤村黨支部原書記魏明舉騙取扶貧產業發展資金問題。2016年,魏明舉在購買獨活種苗用于龍盤村扶貧產業發展中,利用職務便利,以獲取差價的方式騙取扶貧產業發展資金2.65萬元,用于個人及家庭支出。2017年11月,魏明舉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違紀所得被收繳。龍盤村“第一書記”、駐村工作隊隊長馬華軍受到批評教育處理。厚坪鄉分管扶貧工作的副鄉長唐楷明被提醒談話。
豐都縣興龍鎮先鋒村黨支部書記張清發違規實施紅心柚基地建設扶貧項目問題。2013年11月,張清發在該村實施紅心柚基地建設扶貧項目中,未經村委班子集體研究,利用職務便利,私自實施修建紅心柚配套蓄水池項目并領取工程款6.5萬元,并將該項目結余資金3.4萬元挪用于村道路整修等村級公益事業。2017年10月,張清發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興龍鎮分管扶貧工作的副鎮長羅永華受到誡勉處理。
酉陽縣酉水河鎮大江村黨支部原書記劉衍和在扶貧工作中優親厚友問題。2015年,劉衍和利用職務便利,將不符合條件的姐姐劉某某納入深度貧困戶搬遷對象,并納入貧困戶低!岸档住,使劉某某違規獲得搬遷補助資金9萬元、低保資金2.3萬元。調查期間,違規事項已糾正。2017年11月,劉衍和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
彭水縣鹿鳴鄉黨委、政府滯留扶貧產業發展資金等問題。2015年至2016年,該鄉黨委、政府推進扶貧產業發展工作不力,將縣級主管部門劃撥的扶貧產業發展資金20.06萬元滯留在焦家村村委會賬戶,鄉黨委書記李柏汝、鄉長陳大興負領導責任。此外,二人對焦家村、合理村錯評漏評建卡貧困戶的問題未及時處置和整改,造成不良社會影響。調查期間,違規事項已糾正。2017年9月,李柏汝、陳大興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南川區南城街道石林社區黨總支原委員、居委會原會計韋延牧違規辦理農村建卡貧困戶問題。2013年1月,韋延牧在擔任南城街道石林社區黨總支委員、居委會會計(扶貧專干)期間,違規將不符合條件的3戶社區居民申報并被納入農村建卡貧困戶。調查期間,違規事項已糾正。2017年7月,韋延牧受到黨內警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