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貴陽7月11日消息(記者孫穎 陳屹)7月11日,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曹建明在大檢察官研討班上強調,我國各級檢察機關要堅持訴訟規律和認識規律相統一,推動建立科學可行的基本證據標準,深入運用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技術實現證據標準數據化、模型化。
曹建明指出,依法制定刑事訴訟各階段的基本證據標準指引,并以此規范偵查、起訴、審判活動,是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的基本任務。2015年以來,最高檢先后制定刑事案件審查逮捕指引、刑事公訴案件證據指引,已經就常見的50個罪名明確了審查逮捕、審查起訴的證據標準。要進一步提高站位和前瞻性,順勢而為,深入研究如何運用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技術實現數據化、模型化。要探索將審查逮捕、公訴案件等證據指引嵌入統一業務應用系統,充分發揮現代科技對證據收集和審查的指引、規范功能,引導辦案人員按照法律規定的證明標準、證據規則、辦案程序收集、固定證據,切實解決證據標準適用不統一、辦案程序不規范等問題。
曹建明指出,要積極推進檢察智能輔助系統建設。要在前期試點基礎上,全面推進偵查監督平臺、訊(詢)問語音同步轉錄、法律文書自動生成和智能分析、案件信息自動檢索、公訴證據分析、數字化出庭、智能輔助量刑建議、監督結果智能糾錯等智能輔助辦案系統建設,推動移動終端辦案系統應用,讓檢察官從重復性、機械性勞動中解脫出來,集中精力辦理司法核心業務,促進提升辦案質量和效率。要科學把握智能評判與司法判斷的關系,防止機械辦案。
曹建明強調,各級檢察機關要按照中央政法委統一部署,依托統一業務應用系統,深入研究如何實現與其他政法單位辦案系統的互聯互通,推進跨部門大數據辦案平臺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