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銀川6月11日消息(記者廉軍)記者今天從寧夏人社部門獲悉,寧夏自治區政府對今年的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相關政策進行調整,調整后的標準從2017年1月1日起執行。
此次調整對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籌資標準由2016年的每人每年32元提高到37元,同時降低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起付標準,維持2016年水平不再上調,即銀川市9500元,石嘴山市9400元,吳忠市9300元,中衛市9300元,固原市在2016年水平的基礎上下調300元,為 8100元。提高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支付比例,平均比上年提高5%,其中患20種特殊病種的參保患者在此基礎上再提高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