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廈門5月25日消息(記者陳庚 通訊員吳志平)端午佳節臨近,旅居境外的同胞也常借由粽子轉達對境內親人的思念之情,但含有肉類、禽蛋的粽子不僅存在口蹄疫、禽流感等疫病傳播的潛在風險,且若長時間運送,也不易保證品質。廈門檢驗檢疫局提醒,端午佳節寄遞粽子入境需謹慎,如屬一年內兩次違規寄遞還將面臨刑罰。
據介紹,為防止動植物疫病疫情及有害生物的入侵,農業部與國家質檢總局聯合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止攜帶、郵寄進境的動植物及其產品名錄》(1712號令)明確規定:(生或熟)肉類(含臟器類)及其制品、蛋及其制品等屬于禁止攜帶、郵寄進境物的范疇。據此,諸如肉粽、火腿粽、蛋黃粽等,不可攜帶、寄遞入境。
同樣,各國家和地區對進境物都有相應的檢驗檢疫規定。目前,禁止攜帶、郵寄各類粽子入境的國家和地區有德國、法國、西班牙、瑞士、丹麥、印度、印度尼西亞、巴西、卡塔爾、俄羅斯、沙特、匈牙利、比利時、烏拉圭、捷克、韓國及臺灣地區;禁止攜帶、郵寄含有肉餡、蛋黃成分粽子入境的國家有澳大利亞、新西蘭、英國、美國、加拿大、日本;新加坡允許中國大陸粽子入境,但禁止中國香港地區粽子入境。
近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公布了《關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一)的補充規定》(公通字〔2017〕12號),其中明確規定“一年內攜帶或者寄遞《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止攜帶、郵寄進境的動植物及其產品名錄》所列物品進境逃避檢疫兩次以上”應予以立案追訴,這意味著一年內非法寄遞動植物及其產品進境將會面臨刑罰。
廈門檢驗檢疫局提醒市民:確需攜帶、郵寄物品出入境,應當事先向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咨詢有關情況,或登陸質檢總局網站(http://www.aqsiq.gov.cn)查詢相關信息,并了解目的地國家和地區的檢驗檢疫規定,避免因不當攜帶或郵寄所承擔的經濟損失與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