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永州5月10日消息(記者傅蕾 通訊員尹世祿)5月5日,湖南永州江華瑤族自治縣紀委發布江紀通〔2017〕15號通報,該縣自來水公司副經理歐某等5名國家工作人員上班時間去公園游泳,受到全縣通報,責令5人作出書面檢查。
2月10日,江華瑤族自治縣紀委、縣作風辦對全縣的作風建設情況進行了督查。發現少數干部職工無視作風紀律要求,上班時間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情,當天下午上班時間,縣自來水公司副經理歐陽湘江、縣林業局務江林業站站長楊高月、縣人社局就業服務局副局長張江彬、縣法院工作人員顏穎劍、縣國稅局一分局工作人員唐重學等五人,未履行正規請假手續,在濱江大道涔天河濕地公園處游泳。
情況核實后,根據《江華瑤族自治縣關于對違反作風建設要求影響工作執行力行為問責的暫行規定》,該縣紀委監察局研究決定,將未履行正規請假手續提前離崗的歐陽湘江、楊高月、張江彬、顏穎劍、唐重學等五人向全縣通報,給予書面檢查問責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