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47名“老賴”被判刑 司法拘留1114人
央廣網南昌7月28日消息(記者范存寶)記者7月28日從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召開的專題新聞發布會上了解到,九個月來,江西省法院以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判處33件41人,以妨害公務罪判處2件4人,以非法處置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罪判處2件2人,采取司法拘留1114人。
在這次依法打擊拒執違法犯罪行為新聞發布會上,江西高院黨組成員、執行局局長趙九重介紹,按照“兩高一部”的統一部署,江西全省法院自2014年10月底起開展集中打擊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等犯罪行為的專項行動,集中精干力量,敢于亮劍,敢于碰硬,果斷出擊,促使一批“骨頭案”順利執結,一批“老賴”被司法拘留或追究刑事責任。
會上,公布了專項行動中的10個典型案例。其中,胡庭芳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決案中,被執行人胡庭芳為某區人大代表,具有償還欠款能力,卻隱匿財產規避執行,被司法拘留15日。此外,某鎮政府干部袁金陽因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執行,被司法拘留15日,并通報紀檢監察機關,某公安局干警王瑞金因妨害民事執行,被司法拘留15日,并處罰款8萬元。
另據介紹,自2014年10月底以來,江西法院積極聯合各有關職能部門,對“老賴”實施聯合懲戒,通過報紙、廣播、電視、官方微博、微信公眾號、新聞客戶端、戶外大屏幕、公交車移動電視等多種途徑向社會曝光“老賴”名單。截至7月15日,全省法院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庫公布“老賴”信息59725條,其中自然人54139條、法人和其他組織5586條;向社會曝光典型“老賴”9281名;江西高院聯合省文明辦、省人保廳、省工商局、省環保廳、省質監局等部門發布了4期“江西誠信紅黑榜”,將61名典型“老賴”納入“黑榜”名單。集中曝光以后,有948名被執行人主動到法院,或履行義務,或與申請人達成和解協議,或作出還款承諾,執行標的額達12094萬元。
就下一步工作打算,趙九重說,全省各級法院將建立公布“老賴”名單信息常態機制,定期、持續、深入地向社會曝光“老賴”,進一步擴大對“老賴”進行聯合信用懲戒的部門和范圍,建立打擊拒執違法犯罪的長效機制等,推動工作深入開展。
發布會上,還介紹了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公布的《關于審理拒不執行判決、裁定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和《關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的若干規定〉的決定》兩個司法解釋的相關情況。
編輯:中國廣播云采編
關鍵詞:南昌
2015-07-13 11: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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