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藥品流通環節不規范今后將受罰
2014-07-17 18:00:00 來源:中國廣播網 說兩句 分享到:
央廣網銀川7月17日消息 (記者許新霞)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今天召開新聞發布會,宣布從8月1日起,將正式頒布實施《寧夏回族自治區藥品流通監督管理辦法》。《辦法》規定對不按照規定出具、索取、留存銷售憑證及相關資料的,要給予警告或者5000元至2萬元的罰款。
《辦法》共6章40條,分為總則,藥品的銷售、采購、驗收,藥品的儲存、運輸,監督措施、法律責任和附則六大部分。確定了規范藥品購銷渠道,嚴格索證索票、進貨查驗制度。規定藥品經營企業和使用單位采購藥品時要查驗供貨者資質和藥品合格證明文件,保證藥品的質量和可追溯性;規范藥品儲存運輸條件,明確了藥庫、藥房、藥柜設置要求,對藥品儲存、運輸設施設備的配備、運行、清潔、維護都作了規定;明確醫療機構無條件向患者提供紙質處方的義務,規范處方藥的購銷和使用行為;加大藥品違法廣告查處力度;強化日常監管,充實監管手段;完善了相關法律責任的內容。
《寧夏藥品流通監督管理辦法》規定,為加強藥品在銷售、采購、驗收、儲存、運輸等流通環節的監管,藥品經營企業和使用單位違反以下規定、逾期不改正的,即未按照規定條件設置藥庫、藥房、藥柜的;未按照藥品標準和說明書的要求儲存、運輸藥品的;未建立和執行進貨驗收制度,做好驗收記錄的;未定期檢查儲存藥品或者未登記造冊不合格藥品的;未按照規定對出庫藥品進行質量復核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將處以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罰款。
據介紹,近年來,寧夏嚴厲打擊制售假劣藥品、網上非法售藥等違法違規行為。2013年,寧夏地產藥品國家評價性抽驗合格率為100%,“三統一”配送藥品抽驗合格率為99.4%。然而,部分藥品生產、經營企業和使用單位從非正規渠道采購藥品等藥品流通問題仍然存在。自治區政府法制辦副主任朱東說,《辦法》的出臺對加強寧夏藥品流通監管,確保公眾用藥安全將起到重要的作用。
編輯:李江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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