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包括山東省、貴州德江縣、甘肅夏河縣、海南昌江縣等地,均發布了對“校園餐”違法行為舉報獎勵的公告,鼓勵廣大師生、家長和社會公眾對“校園餐”進行監督。

山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在其官網發布《關于對“校園餐”重大違法行為舉報獎勵的公告》顯示,為進一步加強校園食品安全監管,鼓勵社會公眾主動參與監督,及時發現和有效控制“校園餐”食品安全風險隱患,將各地的舉報郵箱、電話予以公告。

該《公告》載明,廣大師生、家長和社會公眾可通過電話方式或“12345”政務服務熱線、“12315”平臺,及時向市場監管部門舉報學校食堂、承包經營企業、校外供餐單位、食材供應企業等“校園餐”生產經營單位重大違法行為。

對舉報的“校園餐”違法行為,經查涉嫌犯罪或者依法被處以責令停產停業、責令關閉、吊銷(撤銷)許可證件、較大數額罰沒款等行政處罰的,予以獎勵。該《公告》附有山東各地的舉報電話。

澎湃新聞記者注意到,12月6日,貴州德江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和該縣教育局發布了《關于“校園餐”重大違法行為舉報獎勵的公告》。該《公告》公布的舉報獎勵范圍有:學校食堂、涉校食材配送企業、涉校集體用餐配送企業使用非食用物質和原料生產食品,違法制售、使用食品非法添加物,或者使用回收食品作為原料生產食品的;學校食堂、涉校食材配送企業、涉校集體用餐配送企業收購、加工、銷售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獸、水產動物肉類及其制品,或者向畜禽及畜禽產品注水或注入其它物質等。

此前的11月底,甘肅夏河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也在甘肅政務服務網上發布了《關于“校園餐”違法行為舉報獎勵的公告》。內容顯示,今年12月,在全縣開展“校園餐”排查整治專項行動,面向社會公開征集七類校園食品安全違法行為舉報線索,如“校園餐”經營主體未取得食品生產經營許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校園餐”經營主體用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生產食品、食品添加劑,或者經營上述食品、食品添加劑;“校園餐”經營主體生產經營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摻假摻雜或者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校園餐”經營主體生產經營致病性微生物,農藥殘留、獸藥殘留、生物毒素等污染物質以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

夏河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方面表示,對上述“校園餐”違法行為的舉報,經查證屬實,按照《食品安全法》《甘肅省食品安全舉報獎勵辦法》等規定給予獎勵。

此外,記者還注意到,新疆喀什、海南昌江縣、湖南茶陵縣、湖北竹山縣等多地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及教育部門,也都發布了對“校園餐”的投訴舉報公告。

編輯:趙亞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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