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北京12月13日消息(記者郭佳麗)“最后一單結束了,我倆今天一共跑了43單,賺了300多元,今天還是很順利的,但是不小心給孩子的臉磕到了。刷到視頻的哥哥、姐姐、叔叔、阿姨給我們點點贊。”視頻中,抱著孩子的外賣騎手父親“小松”正講述著剛剛發生的故事,靠著發布自己和女兒一起送外賣的視頻,“小松”已經在各類網絡平臺積累了40多萬粉絲。
然而,在現實生活中,孩子的母親并沒有離開孩子。后經公安機關網安部門調查,于某對自己假冒外賣騎手身份,虛構悲慘故事,騙取流量牟得利益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于某已因擾亂公共秩序被依法行政處罰。
近日,記者調查發現,“賣慘”營銷背后隱藏著一條完整產業鏈。主播通常由MCN機構充當“流量操盤手”,他們的營銷套路就是通過虛構困境,制作感人內容,利用粉絲同情達到帶貨的目的。
調查:苦情劇本定制價格100元/分鐘
“我們能創作苦情戲劇本,你的拍攝地點在農村還是城市?大概有幾個人出鏡?”一名商家在某電商平臺推銷劇本時說,他們不僅給MCN機構提供劇本,還根據客戶需要提供定制劇本,一般客戶都會根據粉絲畫像提要求,然后讓編輯進行創作。
該商家稱,一般苦情劇的劇本時長3分鐘至5分鐘,初級老師收費是100元(全程包售后,服務好);中級老師收費是180元(擁有服務經驗5年以上,回購最多選擇);高級老師收費是260元(擁有劇本經驗10年以上,多為商用賽級選擇質量保障高);金牌老師收費是400元(創作經驗豐富,專業度強指引性強,追求頂尖作品量首選)。
上述商家介紹,初級老師是專業寫手、全職編輯,會按照作品需求創作,并且文案為原創寫作。中級老師性價比非常高,態度負責,創作經驗較為豐富,也是顧客選擇最多的老師。高級老師和金牌老師為公司TOP級別老師,一般重點服務大型企業和公司的優質老顧客,商務性選擇最多。
記者調查發現,有些商家在電商平臺只售賣通用的直播間話術資料,這些相對便宜,幾元到幾十元不等。如果需要個性化需求進行引流帶貨,就需要專門定制,但這種專門定制的劇本價格較高。
一家售賣情感主播話術資料的店鋪老板表示,客戶拍下后,他可以發到網盤,9.9元能購買到五六萬字的話術資料,包括婚姻關系修復話術、家庭情感故事和勵志語錄等內容。
情感主播部分話術劇本(央廣網發)
另一家定制苦情戲劇本的商家稱,不同級別的編劇收費不同。例如,普通編劇創作的劇本需要100元/分鐘,資深編劇進行創作,需要200元/分鐘。其中,婆媳關系、夫妻關系和家庭生活等一些“苦情戲”劇本,在中老年受眾中比較受歡迎。
短視頻劇本報價單(央廣網發)
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帶貨主播說,一般情況下,主播通過網絡渠道購買劇本進行演繹的案例較少,因為起到不到持續性效果,通常還是由MCN機構充當“流量操盤手”。他們的營銷套路就是通過虛構困境,制作感人的內容,利用粉絲同情達到帶貨的目的。
警方人士:“賣慘”營銷背后的產業鏈
記者梳理發現,近年來,“賣慘”營銷、收割流量被查處的網紅不在少數。比如,擁有約400萬粉絲的帶貨主播“涼山孟陽”,因涉嫌編造劇本、擺拍以賣慘,被四川涼山警方依法查處。再比如,百萬粉絲網紅“小小努力生活”虛構自己的親生母親為養母,自己自幼被親生父母拋棄,以此為噱頭進行直播賣慘,最終被沈陽警方依法拘留……這些視頻往往以“苦情+勵志”作為故事情節,引起大家同情,最終達到打賞、帶貨的目的。
湖北省宜昌市公安局西陵區分局民警劉晨表示,“賣慘”營銷背后隱藏著一條完整產業鏈。在前端,一些MCN機構或個人通過打造悲慘人設來吸引粉絲,比如,讓出鏡演員扮演身世可憐、身患絕癥者等人。然后,團隊編劇編寫虛假劇本,再進行擺拍、錄制,通過電商運營、推廣等手段,將這些虛假內容傳播出去,吸引更多流量。最后,利用流量進行帶貨,銷售商品或服務以獲取利潤,還可能通過打賞、賣課、加盟等方式進一步變現。
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王躍凝律師表示,近年來,因“賣慘”營銷而受到處罰甚至獲刑的例子不在少數,而背后的MCN機構、劇本合作團隊等也往往難辭其咎。比如,去年四川省涼山州公安通報了多名百萬粉絲網紅虛假宣傳、銷售假貨案件。其背后的MCN機構通過設計劇本、話術,在短視頻平臺發布“偶遇”“蹭飯”“助農”等情節的視頻,博取眼球,在直播帶貨過程中虛假宣傳,涉案數額巨大,涉嫌犯罪。如果網紅和MCN機構雙方共同協商以合作分紅的形式進行虛假營銷,MCN機構與網紅就構成共同犯罪,各自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如果劇本商家明知或應知其售賣的劇本將被用于“賣慘”營銷等虛假宣傳目的,而仍然向MCN機構或網紅提供,可能構成幫助侵權或協助犯罪,需要與實施“賣慘”營銷的主體共同承擔法律責任。
劉晨稱,“賣慘”營銷方式層出不窮,根本原因還是受利益驅動,主播通過賣慘吸引流量進而帶貨或獲得打賞,能快速獲取經濟利益,致使一些主播和團隊愿意冒險。由于違法成本較低,即使一些主播被封號,他們仍可以“另起爐灶”,難以對其形成足夠威懾。另外,現在賣慘形式不斷翻新,而且隱蔽性強,平臺難以做到全面、及時監管,這也給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機。
如何切斷“賣慘營銷”非法利益鏈?
今年8月,中央網信辦啟動“清朗·網絡直播領域虛假和低俗亂象整治”專項行動,將“編造虛假場景人設,無底線帶貨營銷”列在重點整治問題的第一條,指出這類問題的主要表現包括“編造虛假‘扶貧’‘助農’‘患病’等場景,通過‘扮窮’‘賣慘’誘導網民購買低質偽劣商品”等。
在劉晨看來,“賣慘”營銷透支了社會信任,濫用了公眾同情心,讓人們的善良和信任被消耗,可能導致真正需要幫助的人難以獲得關注和援助,影響社會慈善事業的良性發展。再者,一些“滯銷”劇情的“賣慘”營銷,干擾了正常的市場供求信息,可能拉低農產品等商品的價格,損害農戶和正規商家的利益。
劉晨認為,切斷“賣慘”營銷的非法利益鏈需要進一步完善法律法規,細化“賣慘”營銷中虛假宣傳、消費欺詐等行為的認定和處罰辦法,加大懲處力度,在法律層面上,形成有力震懾。另外,要壓實平臺責任,平臺要嚴格履行主體責任,加強對內容的審核把關,運用技術手段和人工審核相結合的方式,及時發現和處理“賣慘”營銷內容。此外,應科學制定流量算法規則,避免為“賣慘”營銷內容提供流量支持。
“主播和MCN機構應加強自律,樹立正確的價值觀和職業道德,規范自身經營行為。”劉晨說,行業協會等組織應制定相關自律準則,引導從業者合法合規運營。同時,加強宣傳教育,提高公眾的辨別能力和防范意識,讓消費者理性看待網絡信息,不輕易被賣慘內容所打動,避免盲目跟風消費。
在劉晨看來,多部門應建立高效聯動的工作機制,加強信息共享和協作配合,形成監管合力,對“賣慘”營銷行為進行全方位打擊。同時,鼓勵公眾、媒體等社會力量積極參與監督,共同營造清朗的網絡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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