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財政廳、省教育廳、中國人民銀行合肥中心支行、中國銀監會安徽監管局近日聯合發布《關于進一步貫徹落實高等教育學生資助政策的通知》。通知要求,確保研究生獎助政策不留死角,全面開展預科生資助工作,實施國家助學貸款全覆蓋,落實基層就業學費補償政策,落實民辦高校同等資助政策等。
在進一步完善高等教育學生資助政策方面,通知明確要求,對納入全國研究生招生計劃的科研院所、黨校、行政學院等研究生培養單位,全面落實研究生資助政策,確保符合條件的研究生都能享受到相應的資助,做到不留死角。高校預科生可按照規定享受相應教育階段的國家助學金、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政策。進一步拓展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業務覆蓋范圍,實現高校和研究生培養單位全覆蓋,全日制普通本專科生、研究生、預科生全覆蓋。目前尚未開辦國家助學貸款業務的研究生培養單位,從2017年秋季學期起,其家庭經濟困難的全日制在校學生可申請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堅持公正、公開、平等原則,民辦高校學生與公辦高校學生按照規定同等享受助學貸款、獎助學金等國家資助政策。 我省將加強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加大對建檔立卡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資助力度。通知強調,各地、高校等培養單位要把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農村低保家庭學生、農村特困救助供養學生、孤殘學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遭遇自然災害或突發事件等特殊情況的學生作為重點資助對象,國家助學金等相關資助政策原則上應當按照最高檔次或標準給予相應資助,確保其順利就學。高校等培養單位要把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作為工作重點,實行校長負責制。